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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舆情:虹鳟归入三文鱼再引争议 茅台促销遭紧急叫停

来源:人民网-舆情频道 更新时间: 2018-08-14 17:59:54

近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同13家企业共同编制并发布了《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虹鳟鱼再被归入三文鱼引发舆论争议。茅台酒夏季促销引起哄抢,公司终端管控面临考验。媒体报道“网红”外卖多由菜肴包制作,商家称“不建议告诉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受到关注。

虹鳟鱼被归入三文鱼 利益相关方为标准制定者引争议

8月12日,多家媒体报道称,《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虹鳟鱼被归入三文鱼,引发了广泛讨论。《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不是来自政府部门,而是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同13家企业共同编制并发布。

在此前的5月份,一则“我国青藏高原养殖三文鱼已占国内三分之一市场”的新闻引起了争议。有人说青藏高原养殖的是“虹鳟”,并非“三文鱼”。这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三文鱼”的定义,即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粉鲑等。

舆论关注:标准制定者竟是虹鳟养殖企业

媒体报道指出,之前号称产出中国“三分之一的三文鱼”、实际则生产虹鳟鱼的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也参与了该“团体标准”的制定。“行业标准由生产商来定”引发舆论哗然。而虹鳟被混为三文鱼,此前已有类似事件发生。早在2004年3月17日,《新闻晨报》就曾报道过铜川水产市场出现虹鳟假冒的三文鱼一事,彼时上海市水产研究所的王韩信称,商家把虹鳟和三文鱼都叫三文鱼,明显是在误导消费者。

该事件背后的食品安全隐患更为消费者所担忧。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表示,生食虹鳟可能感染肝吸虫、肺吸虫等寄生虫,危害健康。虹鳟是淡水鱼,而《团体标准》提出的消灭寄生虫的方法适用于海水鱼。尽管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相关人士曾声明称三文鱼是否携带对人类有致病性的寄生虫,关键在于其生长过程是否安全可控,但业内观点指出,养殖环境并不能简单控制。有网民评论称,这类“指鹿为马”行为扰乱了三文鱼市场环境,最终的结果将是“只好放弃吃三文鱼了”。

红网评论《虹鳟是否三文鱼团体标准说了不算》指出,该“标准”的制定者,大都是与虹鳟相关的养殖企业和流通企业,其中难免有“胳膊肘向着自己拐”的自利倾向,是这些企业和协会自己的游戏准则。但在消费者话语权不彰的现实中,“虹鳟就等于三文鱼”的说法一旦流布开来,对消费者经济利益和健康利益的伤害不容低估。虹鳟到底能不能作为三文鱼提供给民众生吃,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学术争议,更关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终止争论的最佳方法,就是由监管部门给出权威标准。《检查日报》也发布了《虹鳟归入三文鱼分歧较大 疑惑有待澄清》一文评论称,随着近些年国内三文鱼消费量猛增,行业协会协调相关企业统一标准,是规范市场的有益之举。但“标准”也不能突破底线。公众的关注,事关食品安全及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和回应。

舆情点评:行业自律难解食安隐患,公众督促国家出台相关标准

虹鳟鱼是否属于三文鱼的类似事件已多次引发争议。《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并非国家标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舆论更多看待其实际上是行业协会带着下属的利益相关企业为打通生食三文鱼市场铺路。虹鳟等淡水鱼生食存在的寄生虫隐患,才是引发舆论担忧的焦点。归根结底,公众关心的是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

比起虹鳟是否在“蹭三文鱼热点”,公众更在乎会不会有部分水产养殖企业,对于符合自己利益的标准严格执行,而对于约束自己的标准却打折扣。在涉及影响到消费者健康权和知情权的寄生虫检测问题上,消费者个人没有足够的鉴别能力和约束能力。不能仅靠企业和行业自律,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以维护市场秩序成为舆论诉求。

茅台夏季促销引起哄抢 遭紧急叫停

8月6日,茅台在全国开展为期3天的促销活动,对市场上一直很紧俏的53度飞天茅台实行每瓶降价100元的促销力度。然而,促销首日便因引起哄抢,导致场面失控而宣告终止。湖南长沙一茅台酒直营店促销甚至引发现场秩序严重失控,民警鸣枪示警。有报道称,由于促销的茅台直营店基本被黄牛以及黄牛雇来的人把控住,不少店面场面失控,最终这场夏季促销被紧急叫停。

舆论观点: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

舆论聚焦茅台遭遇疯抢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各方炒作下,茅台酒价格高涨已经脱离了酒的本质。首先,高价差必然会引发投机者套利。指导价定为1499元的茅台,实际上的市面零售价格达到了1800元以上,此次降价100元促销,价差已高达400元以上。其次,由于茅台酒的价格一路飞涨,经销商“半卖半囤”等原因,市场上出现了茅台酒供应稀缺的情况,也使得此次消费者甘愿购买。对此,《新京报》援引酒水分析师蔡学飞观点称,尽管茅台在尽心尽力的控制价格,但盈利使得市场混乱仍然存在,切莫把炒房那一套放在白酒身上,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

茅台管理问题遭受诟病。大型促销活动未向有关部门备案说明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此外,茅台的经销商管理和市场管理同样存在问题。有分析指出,茅台对经销商的管理十分严格,但其并不能时时刻刻监控,仍有违规经销商避开茅台方面监管,通过搭售的方式抬高茅台酒价格。也有部分观点认为,尽管茅台通过促销的形式加大市场投放,但对于旺盛的需求而言,仍难以解渴。而此次夏季促销活动的终止,也被认为与茅台供应乏力有关。

舆情点评:茅台终端管控面临考验

近年来,茅台多次尝试通过强制经销商让利出货等方式促销,试图维护与改善茅台奢侈品的品牌形象,但收效甚微,反而引起舆论认为其有“作秀”嫌疑。

企业要想更好地掌控市场,对于终端的有效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促销急停事件的发生,对茅台的品牌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也对这一全国性品牌对终端市场的管控提出了新的考验。企业从设计产品开始,到定位、分销和促销活动的全过程,都必须深入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在预案制定、活动的风险管控和危机处理方面均需要谨慎对待,从而降低企业营销活动产生的风险。

菜肴包制作外卖引争议 消费者呼吁保障知情权

8月8日,《成都商报》报道称,几个外卖平台在成都的大量网红外卖店都没有堂食,而是在使用菜肴包。店商将菜肴包搭配米饭加热后打包,一份外卖便出炉。菜肴包大多保质期在三个月到半年。有外卖商家表示,一方面是门店增多后的标准化要求,“便于复制发展,而产品安全也会更加可控”,另一方面这也是外卖行业高速度的要求,不建议告诉消费者。

舆论关注:消费者权益保障及菜肴包食安隐患

有分析称,外卖餐品的口味、品相最受消费者关注,不要求现炒现卖的人可能极少,这是商家不愿意公示菜肴包的主要原因。这一做法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迅速引发舆论热议。《南方日报》发布的《外卖平台还可以透明一些》评论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知情权包括生产地、日期、质量、规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同样,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服务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包括来源方式,但并未作强制性规定。消费者难用“知情权”的武器捍卫自己。《燕赵晚报》发布的《莫让“菜肴包”外卖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文则称,菜肴包的加工原料、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情况是与餐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因素,如果不告知消费者,仍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消费者一旦知道加工原料不是新鲜的,可能不再选择下单,这是消费者的自由,商家不能因为担心影响经营就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监管语境的模糊,也引发了公众对菜肴包质量能否达标,是否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争议。外卖菜肴包生产工厂的车间能不能达到“厨房标准”,有没有相关资质;菜肴包较长的保质期有没有经过论证均存在疑问。但也有网民评论称,在工厂卫生达标的前提下,工厂生产的真空包装食品也许会比脏乱差的小店现做更安全。

相比之下,部分网民对外卖菜肴包这种新兴商业模式并无显著抵触,认为半成品加热销售及外卖产品的标准化、流程化生产或许将成为新的行业趋势。但《北京青年报》发布《别让“菜肴包”成外卖终结者》一文指出,昔日被外卖击败的方便食品,此次换了方式卷土重来,将会给外卖行业带来冲击。本质上,餐饮行业和外卖平台的目前优势,其实是建立在现炒现卖基础上的,放弃现炒现卖也就意味着放弃自身优势。

舆情点评:行业规范仍需努力,落实消费者权益保障

外卖菜肴包是外卖行业发展过程的新生问题,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知情权成为关注焦点。对于菜肴包食品安全问题,媒体和网民观点明显存在差异,媒体报道时提及菜肴包“你点的外卖可能是10天或3月前做的”有“标题党”的嫌疑,容易引发食品安全恐慌,而网民普遍认为菜肴包作为快餐店供应产品的一种形式,能够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接受。而遭到舆论抵触的,是商家“不建议告诉消费者”的做法,该做法被认为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行业发展迅速的当下,菜肴包争议一事,显示出行业规范化仍需各方面持续努力。不能仅靠企业自觉诚信做生意,相关监管部门还应深入调研,明确安全标准,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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